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消防应急器材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Z3717000396003247001(SDZY-QD-GKZB-113)
2.交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3.交货地点:青岛卷烟厂厂区
4.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 量 |
单位 |
备 注 |
1 |
消防战斗服 |
120 |
套 |
|
2 |
干粉消防应急器材 |
300 |
个 |
|
3 |
二氧化碳消防应急器材 |
100 |
个 |
|
4 |
洒水喷头 |
6 |
个 |
|
5 |
声光报警器 |
2 |
个 |
|
6 |
楼层显示器 |
2 |
个 |
|
7 |
消防水带 |
120 |
盘 |
|
8 |
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100 |
个 |
|
9 |
分水器 |
20 |
个 |
|
10 |
简易担架 |
10 |
副 |
|
11 |
模拟人 |
7 |
个 |
|
12 |
火盆(不锈钢) |
6 |
个 |
|
13 |
隔热手套 |
100 |
副 |
|
14 |
救援绳 |
30 |
根 |
|
15 |
救援三脚架 |
1 |
个 |
|
16 |
鼓风机 |
10 |
个 |
|
17 |
风筒 |
10 |
个 |
|
18 |
夹板 |
50 |
个 |
|
19 |
绷带 |
100 |
个 |
|
20 |
铁锨(铜) |
60 |
个 |
|
21 |
防爆开关 |
10 |
个 |
|
22 |
安全带 |
20 |
个 |
|
23 |
药品箱内药品更新 |
15 |
套 |
|
24 |
消防微站 |
10 |
每组2个柜子 |
|
25 |
拖车绳 |
10 |
个 |
|
26 |
启动电源加气泵 |
20 |
个 |
|
27 |
强光手电筒 |
70 |
个 |
|
28 |
交通事故急救箱 |
10 |
个 |
|
29 |
防滑链条 |
10 |
根 |
|
30 |
令克棒 |
14 |
个 |
|
31 |
腰斧 |
60 |
把 |
|
32 |
液压钳子 |
20 |
把 |
|
33 |
直流水枪头 |
42 |
个 |
|
34 |
多功能水枪头 |
42 |
个 |
|
35 |
逃生绳(个人用) |
60 |
根 |
|
36 |
消防斧 |
20 |
把 |
|
37 |
撬棍 |
20 |
把 |
|
38 |
对讲机 |
28 |
部 |
|
39 |
逃生绳 |
7 |
规格50米 |
|
40 |
迷彩训练服装 |
200 |
套 |
|
41 |
警戒带 |
100 |
盘 |
|
42 |
喇叭 |
12 |
个 |
|
43 |
消防微站职责看板 |
10 |
套 |
|
5.最高投标限价:559660.00元(人民币含税价,大写:伍拾伍万玖仟陆佰陆拾元整)。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齐全;
3.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参与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的授权书;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自行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
5.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自2016年1月1日到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
7.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承诺书:①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自 2016年1月 1 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等发生;②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范围须与公司经营范围相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消防产品(不含特种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业务。
10.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需提供投标响应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股东组成情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关于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消防产品(不含特种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业务;2016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 投标人全称;
(2) 投标人企业简介;
(3) 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 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2日-2019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3.报名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中海国际一里城6号楼1101室。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12月27日9:30,地点:青岛卷烟厂(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综合楼B3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32-81921255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中海国际一里城6号楼1101室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7667199520
电子信箱:fzqd0532@163.com
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青岛振华路支行
账号:3715 0198 5310 0000 0455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